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起点如何算
录入时间:2005-07-06
问: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经营期起点指试营业、试生产,那么是指发票
开据日,还是工商执照日,还是指税务确认日?我公司1992年末领取营业执照,
1993年试生产未投产,未向税务部门备案,1994年税务部门批准免二减三的
所得税优惠政策;2003年公司解散清算。税务部门说经营期从其确认的1994
年算起,经营期未满10年,要补所得税;我们认为应从1993年试生产算起,已
满10年。请问经营期到底从何时开始计算?
答:外企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规定,“经营期是指从外商投资企业实际开始生产、
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起至企业终止生产、经营之日止的期间”。根据规
定,你公司的经营期起始日应从试生产之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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