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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项目补助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录入时间:2007-10-25

  问:我公司获得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06年粤港关键领域重点突破项目补助,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1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法规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贵公司取得的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06年粤港关键领域重点突破项目补助,国家对此没有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因此,应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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