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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净收益或净损失是否交纳企业所得税?

录入时间:2007-09-26

  问:我单位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是否交纳企业所得税?
  答:财税[1997]77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产权转让净收益或净损失,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净收益凡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额上交财政的,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因此,您不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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