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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输企业大修理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录入时间:2007-09-05

  问:某铁路运输企业对全线机车进行大修理,支出数额很大,如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国税函[2007]762号文件中规定:从2007年度起,铁路运输企业以机车、客车和货车的修理支出总额分别占该类全部固定资产原值的20%,作为铁路运输企业机车车辆改良支出的标准。对不足标准的大修理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应按税收规定进行纳税调整。2008年以后如有新的税收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根据该新文件的内容规定,如大修理支出数额过大(修理支出总额分别占该类全部固定资产原值的20%),就应视同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根据国税发[2000]84号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可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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