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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出差人员的差旅费补助应按什么标准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录入时间:2007-08-29

  问:我企业是工程监理公司,有好多人需要到外地出差,差旅费补助应如何掌握?
  答:《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吉地税发〔2005〕118号:企业为公出人员报销的交通费和宿费凭合法票据在税前据实扣除,出差补助费按企业规定的标准在税前据实扣除。
  “出差补助费按企业规定的标准在税前据实扣除”对于企业的标准是多少?没有规定。特殊行业可按本行业的相关规定自行确定,其他企业也可参照财行[2006]313号《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即: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出差人员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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