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企业所得税纳税辅导 > 正文

酒水贸易公司能否享受第三产业所得税优惠?

录入时间:2007-07-06

  【中华财税网2007/7/6信息】问:我公司名称昌邑弘历酒水贸易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常温保存食品、酒水销售。主要是白酒销售,行业属其他食品批发,属商业企业,刚刚成立。请问这是否属于第三产业,如果是第三产业要免所得税一年,如何审批?
  答:贵公司属于商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4]1号)文件的规定:“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一年。”因此,贵公司作为商业企业可以根据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报请批准免征所得税一年。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