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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减免税期间查增所得如何处理?

录入时间:2007-06-20

  问:我企业享受减免所得税优惠政策,当年申报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减免所得税33万,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发现实际应纳税所得额应为102万,查增的2万应纳税所得额应如何处理?用补缴税款吗?
  答:国税发[1997]191号:(二)在减免税期间查出的问题,属于盈利年度查增所得额部分,对减税企业、单位要按规定补税、罚款,对免税企业、单位可只作罚款处理;属于亏损年度多报亏损的部分,应依照关于纳税人虚报亏损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文件规定对免税企业只罚款,罚款应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征管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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