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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福利费有余额,07年支付时还能直接列支吗?

录入时间:2007-05-17

  问:我公司2006年职工福利费余额有1000多万,2007年我们支付的福利费、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列入当年成本,没有冲减06年的余额,这样操作是否可以?是否有明确规定,06年福利费有余额的,支付时必须冲余额?还是直接列当年成本,还是冲以前的余额?
  答:根据新的《企业财务通则(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41号)文件的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不再计提应付福利费。该通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支付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所需费用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其余福利费用如何列并没有明确规定,但在财企[2007]48号文件对后续问题给予明确,其余福利费用应可以直接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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