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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元以下的科研备可否在税前一次扣除?

录入时间:2007-01-29

      问: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科研关键设备可不可以在税前一次扣除?
  答:国务院关于《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通知中提出了以下税收激励措施:二、允许企业加速研究开发仪器设备折旧。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设备,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可以一次或者分次摊入管理费;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可以适当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或者加速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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