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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前旧企业转入改制后新公司的待处理财产损失是否可在新公司的税前报批列支?

录入时间:2006-05-25

  问:改制前旧企业转入改制后新公司的待处理财产损失,是否可在新公司的税前报批列支?
  答:由改制前旧企业转入改制后新公司的待处理财产损失,是否可在新公司的税前报批列支,有关法规未做具体规定,但国税发[2000]第119号:被合并企业合并以前的全部企业所得税纳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担,以前年度的亏损,如果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可由合并企业继续按规定用以后年度实现的与被合并企业资产相关的所得弥补。根据此文件精神,我们认为改制前旧企业转入改制后新公司的待处理财产损失,可在新公司的税前经报批后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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