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的差旅费、会议费在税前扣除是否有限定标准,是否要报主管税务机关
审批才可税前扣除?
答:纳税人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可以据实在税前扣除。
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规定,纳税人发生
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
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所以差旅费、会议费的
税前扣除不用报税务机关审批,但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而纳税人无法提供的,
将不得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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