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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支付的佣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扣除

录入时间:2005-07-15

    问:企业支付的佣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 发[2000]84号)第五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佣金符合下列条件的,可 计入销售费用:   (一)有合法真实凭证;   (二)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支付对象不 含本企业雇员);   (三)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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