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为建安企业,属于代征率核算。因我司大部分在外地施工,工程结算
时在外地开发票出现一些问题,现需请教如下:1)企业所得税是应在企业所在地,
还是在施工所在地缴纳?2)如果施工所在地强制要求缴纳企业所得税,是否可在企
业所在地抵扣?
答:
国税发[1995]227号文件规定,“建筑安装企业离开工商登记注册
地或经营管理所在地(以下简称所在地)到本县(区)以外地区施工的,应向其所在
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务管理证明,其经营所得,由所在地主管
税务机关一并征收所得税。否则,其经营所得由企业项目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就地征
收所得税”。你公司可以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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