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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录入时间:2005-04-30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4/30/2005信息】 问: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答: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由纳税人自行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缴所得税额, 根据预缴税款情况,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全年应缴应退税额,并填写纳税申报表,在税 法规定的申报期内向税务机关进行年度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税款结清 手续。   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在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进行。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 少缴的税额,应在汇算期内清缴;多预缴的税额,在下一年度内抵缴或退库。   纳税人在终止生产、经营时应当进行税款清算,在办理工商注销登记之前,向当 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合并、分立、终止时,应当 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 缴。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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