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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申报解疑:保险企业的融资租赁的税务处理

录入时间:2005-04-28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4/28/2005信息】 711.保险企业的融资租赁的税务 处理   保险企业租赁的房屋、电脑及其辅助设备,属于融资租赁的,应按固定资产进行 管理,分期计提折旧。其中,对不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的电脑及其辅助设备,其租赁 费的扣除年限不得少于3年。以租代建(购)的固定资产其租金支出不得在当期扣除, 应作为建(购)固定资产的成本按规定提取折旧。   依据:国税发[1999]169号、京国税[1999]188号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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