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企业所得税纳税辅导 > 正文

企业所得税申报解疑:上级机构以经营租赁方式统一租赁设备费用的扣除

录入时间:2005-03-07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3/07/2005信息】 568.上级机构以经营租赁方式统 一租赁设备费用的扣除   由上级机构以经营租赁方式统一租赁的设备,拨付成员企业使用的,其相关费用 由上级机构扣除。需要分解到使用单位扣除的,由上级机构提供租赁合同和租赁设备 分配清单,报所在地省级税务机关批准后执行。租赁设备的上级机构为总机构的,报 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执行。   由上级机构统一购买、租赁的设备拨付成员企业使用的,其成员企业在使用过程 中实际发生的设备修理费,可由成员企业按有关规定计算扣除。   依据:国税发[2000]185号京国税发[2001]75号                                   (4)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