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企业所得税纳税辅导 > 正文

赔款收入是否要缴企业所得税

录入时间:2004-10-18

                  【中华财税网北京10/18/2004信息】 问:我公司因火灾损失了部分财产,但从 保险公司得到的赔款超过这些财产的现值,超出部分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其他所得是指 股息、利息、租金、转让各类资产、特许权使用费以及营业外收益等所得。保险公司 赔款大于损失的部分属于营业外收益,应列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赔款超 出部分列入“营业外收入”科目,计征企业所得税。                                     (4)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