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企业所得税纳税辅导 > 正文

捐赠义务教育享受税前扣除

录入时间:2004-09-15

         【中华财税网北京09/15/2004信息】 最近,某企业财会人员到该县国税局询问, 该企业在填报2003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对企业通过国家机关向农村义 务教育捐赠17万元修建希望小学教学楼一栋,是否能在税前扣除?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的 通知》(财税[2001]103号)规定:自2001年7月1日起,企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通过非盈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 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根据这个规定,这家企业为支持农村义务 教育发展,在2003年通过县教育局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17万元修建希望小学教 学楼,符合国家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规定,可以在计算缴纳2003年企业所 得税前扣除。                                      (4)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