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拨款是否缴纳所得税
录入时间:2004-07-21
【中华财税网北京07/21/2004信息】 某公司是南京市农业局投资成立的肥料公
司,主要生产销售各种肥料。今年三月份,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和南京市财政局向其下
达了科技发展技术及科技三项费用指标,无偿拨款15万元。问:该笔拨款应如何作
账务处理?是否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一、企业收到科技术三项费用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资本公积--上级拨款转入
二、关于所得税问题一般应执行下列原则:
1.对于企业取得的款项,如果在财务上计入损益,那么除税法列举不征税的项
目外,一切收入均应并入所得总额计算缴纳所得税;
2.对于财务上不计入损益,而是直接计入权益类科目的款项,除税法专门列举
应纳税的项目外,均无需纳税;
3.对于计入成本、费用类的项目,除有明文规定不得扣除或按一定标准扣除外,
所有项目均可获得扣除。
目前税法没有明确对上级拨款征收所得税,因此,你单位取得的上述款项,计入
资本公积后,无需作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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