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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拨款是否缴纳所得税

录入时间:2004-07-21

【中华财税网北京07/21/2004信息】 某公司是南京市农业局投资成立的肥料公 司,主要生产销售各种肥料。今年三月份,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和南京市财政局向其下 达了科技发展技术及科技三项费用指标,无偿拨款15万元。问:该笔拨款应如何作 账务处理?是否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一、企业收到科技术三项费用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资本公积--上级拨款转入    二、关于所得税问题一般应执行下列原则:    1.对于企业取得的款项,如果在财务上计入损益,那么除税法列举不征税的项 目外,一切收入均应并入所得总额计算缴纳所得税;    2.对于财务上不计入损益,而是直接计入权益类科目的款项,除税法专门列举 应纳税的项目外,均无需纳税;    3.对于计入成本、费用类的项目,除有明文规定不得扣除或按一定标准扣除外, 所有项目均可获得扣除。    目前税法没有明确对上级拨款征收所得税,因此,你单位取得的上述款项,计入 资本公积后,无需作纳税调整。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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