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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申报解疑:行政管理费上缴的处理

录入时间:2004-06-07

【中华财税网北京06/07/2004信息】 409.行政管理费上缴的处理   企业按财政税务机关审批核准的比例向其主管部门上交的行政管理费,在“八五” 期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依据:财税字[1994]009号、京税二[1994]418号   企业按财政税务机关审批核定的比例向其主管部门上缴的行政管理费,在计算应 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依据:财税字[1997]38号、京国税[1997]079号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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