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企业所得税纳税辅导 > 正文

企业所得税申报解疑:税务机关审批总机构管理费的原则

录入时间:2004-05-18

【中华财税网北京05/18/2004信息】 399.税务机关审批总机构管理费的原则 审批总机构管理费要坚持可能与需要、节约与合理的原则。确定总机构管理费的 提取水平要考虑两个因素: 第一,要能够满足总机构开展经营管理活动所必要的经费支出; 第二,要本着节约、合理的精神,并考虑分摊企业的承受能力,确定管理费的支 出。 年度管理费的提取一般可以上年实际发生的管理费合理支出数额为基数,并考虑 当年费用增减因素合理确定。 依据:国税发[1996]177号、京国税[1997]061号 (4)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