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疑难案例精编:生产成本核算差错进行账务调整应注意的问题
录入时间:2004-05-17
【中华财税网北京05/17/2004信息】 四、生产成本核算差错进行账务调整应注
意的问题
(一)资料
华地税务师事务所的税务代理人员于2003年1月24日受托对某股份公司2002年度
企业所得税进行审查,获得如下资料:
该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2年全年税前会计利润150000元,企业已按33%
的所得税率提取并缴纳企业所得税49500元,未作任何项目调整。经查阅账册资料发
现,10月份生产成本异常,经进一步查阅落实,原来是企业扩建厂部医务室领用库存
钢材1批,价款30000元,企业作分录:
借:生产成本 30000
贷:原材料 30000
经进一步查证,钢材已结转进项税额。年末在产品成本20000元,库存产成品成
本30000元,10-12月已销产品成本150000元。
除上述问题外,其他视为全部正确。不考虑补缴增值税应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
教育费附加。
(二)要求
1.扼要指出存在的问题并作出调账分录;
2.计算企业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并作出调账分录。
(三)解答
1.存在问题及调账:
企业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计入生产成本,扩大了成本,应予剔除,转入在建工程。
计算应调整数额:
分配率=30000÷(20000+30000+150000)=0.15
在产品成本应剔除额=20000×0.15=3000(元)
库存产成品成本应剔除额=30000×0.15=4500(元)
已销产品成本应剔除额=150000×0.15=22500(元)
应转出进项税额=30000×17%=5100(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2500元。
调账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 35100
贷:生产成本 3000
产成品 45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10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2500
2.2002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150000+22500)×33%=56925(元)
应补缴所得税额=56925-4950=7425(元)
调账分录为: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425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7425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5075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5075
解题指导:
由于错用会计科目,造成核算差错影响企业利润是税务代理人员在所得税审查中
经常遇到的事。在解决这类问题时,对所查获的错误,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对
于挤入生产成本的错误额,如果年终库存材料、在产品、产成品为零,因其错误额已
随着产品的完工、销售、结转成本全部进入利润,所以也应直接调整损益;如果年终
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虽有库存,但错误发生时间很长,说明发生的错误随着产品
的完工销售已全部进入了利润,因此也应直接调整损益;若年终库存较小,为简化核
算,也可经商得企业同意,直接调整利润;其他情况,凡是能分清由几个环节负担的,
一般采用比例摊销法来加以解决,如本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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