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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申报解疑:税前不得扣除项目--预提费用

录入时间:2004-04-19

【中华财税网北京04/19/2004信息】 248.预提费用 国家税务总局对中国航空集团公司预提费用问题答复中再次强调,企业所得税税 前扣除费用必须遵循真实发生的原则,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提取准备金或其他预提方 式发生的费用均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对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预提的费用余 额,在申报纳税时应作纳税调整,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依据:国税函[2003]804号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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