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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申报解疑:税前准予扣除项目--向中国听力医学发展基金会的捐赠

录入时间:2004-04-14

【中华财税网北京04/14/2004信息】 190.向中国听力医学发展基金会的捐赠 中国听力医学发展基金会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并存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 国性从事听力医学公益、救济活动的社会团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 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向中国听力医学发展基金会 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可按税收法规规定的比例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依据:国税函[2001]357号、京国税函[2001]339号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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