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申报解疑:税前准予扣除项目--向中国之友研究基金会的捐赠
录入时间:2004-04-14
【中华财税网北京04/14/2004信息】 182.向中国之友研究基金会的捐赠
中国之友研究基金会是经民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成立的全国性非营利的
社团组织,根据其章程,接受捐赠的款项直接用于统战工作中的教育、科学、民间外
交等公益性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细则的有关规定,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向中国之友研究基金会的捐赠,可按税收法规规定的比例在企业所
得税前扣除。
依据:国税函[2001]6号、京国税函[2001]94号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