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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申报解疑:税前准予扣除项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录入时间:2004-04-12

【中华财税网北京04/12/2004信息】 14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纳税人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定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 金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依据:财税字[1995]81号、京国税[1995]178号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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