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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标准、低于标准上缴管理费的扣除数额应如何调整

录入时间:2004-03-16

【中华财税网北京03/16/2004信息】 下属企业和分支机构超过税务机关审批标 准上交的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不得在税前扣除;低于标准上交的管理费,按当 年实际上交数据据实扣除,其差额不得在以后年度补扣。依据:国税函[1999]136号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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