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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发生的佣金符合哪些条件的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录入时间:2004-01-06

  【中华财税网北京01/06/2004信息】 某单位是中介机构,经常因业务需要聘用 一些专家或专职技术人员、工程人员。问:纳税人发生的佣金符合哪些条件的,可在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佣金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计入销售费用,允许 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合法真实凭证;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 务的纳税人或个人(支付对象不含本企业雇员);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者外, 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8%。 (l200311049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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