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检查企业工会经费支出
录入时间:2003-10-16
【中华财税网北京10/16/2003信息】 企业职工工会经费是为了职工工会开展活
动而提取的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企业提取的工会经费
支出按计税工资总额的2%计算扣除。但如果企业实发工资总额低于确定的计税工资
标准,应按实发工资总额的2%计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
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678号)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
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凡不能出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
其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提取的
工会经费直接记入“管理费用”科目。由于企业工会经费支出的大小直接影响到企业
当期损益,进而影响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因此,在税务检查中应特别加以注意。
检查企业工会经费支出应注意下列问题:
1.税前扣除工会经费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条件:是否建立了工会组织;是否向工
会组织实际拨缴经费;是否按规定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
2.符合税前扣除条件的工会经费有无超出标准的情况。
3.企业提取工会经费后,实际发生工会经费支出时,有无重复计入“管理费用”
账户的情况。
笔者认为,检查企业工会经费支出时,应逐笔检查“管理费用———工会经费支
出”明细账的借方发生额及其摘要栏,结合原始凭证,注意有无不符合扣除条件、超
标准扣除以及重复扣除工会经费的情况。对符合税前扣除条件但超过标准计提的工会
经费,以及应在“其他应付款———应付工会经费”支出的费用而企业重复列入了“
管理费用”科目的支出,应要求企业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补缴企业所得税。
例:税务检查人员在检查某纺织厂上半年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时,发现该厂将5
月份工会组织厂级先进工作者出外旅游发生的支出6000元直接记入“管理费用”账户,
账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6000贷:现金6000该厂将应由工会经费列支的费用记入管理费用,
造成虚增管理费用,减少了当期利润,少缴了企业所得税。应调增利润6000元,补缴
所得税1980元(6000×33%)。
同时调整有关账务:借:其他应付款———应付工会经费6000贷:管理费用6000
借:所得税1980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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