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如何理解抗税罪和妨碍公务罪在犯罪构成上的区别?
录入时间:2003-09-03
【中华财税网北京09/03/2003信息】 两罪在大的方面可能有许多相似之处,但
在犯罪主体、犯罪客体和犯罪主观方面确有着根本的区别。抗税罪是以拒不缴纳税款
为目的;妨碍公务罪的目的则是多种多样,但最为显著的是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
行职务。前者是破坏了我国的社会经济秩序,后者是妨害了社会的管理秩序;前者的
主体是特定的,即有法定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或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
务的扣缴义务人,后者的主体则是不确定的,而且范围大于前者。当然,在司法实践
中,有时构成抗税罪的同时也会构成妨碍公务罪,但根据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通常
对此种情况按抗税罪处罚。但是,行为人暴力抗税实施伤害、杀人行为的,按伤害、
杀人罪定罪处罚,或者根据案情实际实行数罪并罚,这是罪刑相适应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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