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银行企业应如何分类缴纳所得税?
录入时间:2003-08-05
【中华财税网北京08/05/2003信息】 银行经营国库券的所得,即银行在二级市
场上买卖国库券的所得,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银行的国库券代办手续费收入应
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银行实际支付给代理人的代办手续费凭合法凭证据实扣除。
银行收回不良资产应区别情况分别处理:属于收回的已核销的呆账贷款本息和坏账损
失,计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属于收回的尚未核销的贷款本息,其超过贷款本金的
部分,应作利息收入处理。银行不得预提固定资产修理费,实际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
费可据实扣除。但单项固定资产修理费超过其已提取的折旧额50%且数额在10万元以
上的,应报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分期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银行办公
楼、营业厅装修工程支出,报经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按上述规定扣除。未经税务机
关审核同意的,一律作为资本性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银行租赁的房屋、电脑及其
辅助设备,属于融资租赁的,应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分期计提折旧。其中,对不按
固定资产管理的电脑及其辅助设备,其租赁费的扣除年限不得少于3年。以租代建(购)
的固定资产,其租金支出不得在当期扣除,应作为建(购)固定资产的成本,按规定
提取折旧。银行的工资支出,按计税工资标准扣除;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
育经费按计税工资总额的相应比例计算扣除。汇总纳税银行的工资、职工福利费、工
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在相应会计科目中如实反映,并在企业所得税申报中如
实申请调整的,由其总机构统一计算扣除;未在相应会计科目中反映和不如实申报的,
监管税务机关检查发现后就地补税。汇总纳税银行的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如由
总行或分行统一计算调剂使用,须经省级主管税务机关或省级税务监管机关审核确认,
年终按规定的比例,统一计算据实扣除;未经审核确认的严格按规定比例在各监管
层次计算据实扣除,超过标准的数额,就地补税。银行收回的以物抵债非货币财产,
经评估后的折价金额,若高于债权并由银行支配的部分,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
业所得税;低于债权的部分,可按呆账或坏账损失的规定核销。以物抵债财产变现与
折价金额的差额,按财产转让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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