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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税的定额征收如何进行?

录入时间:2003-07-28

  【中华财税网北京07/28/2003信息】 实行定额征收办法的,主管税务机关要对 纳税人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分类排队,认真测算,并在此基础上,按年从高直 接核定纳税人的应纳所得税额。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办法的,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企业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主营 项目,核定其适用某一行业的应税所得率。纳税人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或应税所得率一 经核定,除实行改组改制;生产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因遭受风、火、 水、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灾害外,一个纳税年度内一般不得调整。实行定额征收办法的, 主管税务机关应将核定的应纳税额分解到月或季,由纳税人根据各月或季核定的应 纳税额,填制《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纳税申报。该类纳税 人在填制《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只填写应纳税额一栏,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实 行的征收办法及核定的税额。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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