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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时间:2009-10-27
【中华财税网2009-10-27信息】 问 :父母无偿赠予我一间店面房,是否要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财税[2009]111号文第二条:个人无偿赠予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一)……;(二)无偿赠予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因此,您父母无偿赠予您的不动产,无论是居住房还是营业用房都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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