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转让营业额如何确定?
录入时间:2008-10-23
【中华财税网2008/10/23信息】 问:我公司以1000万元的土地出让金受让一块土地的使用权,然后以1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另一企业。请问:我公司是按1500万元的营业额申报缴纳营业税还是按500万元申报?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的规定:
??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因此,贵公司应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