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销售与管护行为应如何缴税
录入时间:2008-10-22
【中华财税网2008/10/22信息】 南京郊区某林场会计小吴在申报时遇到这样的问题,该林场一直从事林木销售,近期又有决定,在销售同时也提供林木管护,销售和管护所得的报酬应该怎样缴税?
税务部门告诉他,今年2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对该类情况作出明确,纳税人销售林木以及销售林木的同时提供林木管护劳务的行为,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应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单独提供林木管护劳务行为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取得的收入中,属于提供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属于其他收入的,应照章征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