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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无船承运业务如何缴税

录入时间:2008-02-14

  问:我公司准备申请从事无船承运业务。无船承运业务该如何缴税?
  答:无船承运业务要缴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无船承运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312号)规定,无船承运业务应按照“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纳税人从事无船承运业务,以其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的海运费以及报关、港杂、装卸费用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申报缴纳营业税。纳税人从事无船承运业务,应按照其从事无船承运业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向委托人开具发票,同时应凭其取得的开具给本纳税人的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凭证作为差额缴纳营业税的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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