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让给外国企业营业税的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录入时间:2007-12-10
问:我单位把一项技术转让给外国企业在境外使用,是否交纳营业税?
答: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不征营业税。
国务院令[1993]136号文件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细则》财法[1993]40号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所转让的无形资产在境内使用。
(一)所提供的劳务发生在境内;
(二)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
(三)在境内组织旅客出境旅游;
(四)所转让的无形资产在境内使用;
(五)所销售的不动产在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