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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转让其出资涉及的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是否免征营业税?

录入时间:2007-09-27


  我公司为一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公司有部分股东将其出资涉及的无形资产和不动产转让给其他人(非公司股东),请问转让的这部分无形资产和不动产能否比照财税[2002]191号文件中的股权转让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你公司股东以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投资入股不征收营业税,转让公司股权不征收营业税,但股东和公司转让该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均应按照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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