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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继承、赠与房产而涉及房屋产权转移的行为是否要缴纳营业税

录入时间:2004-12-01

  【中华财税网北京12/01/2004信息】 问:个人继承、赠与房产而涉及房屋产权 转移的行为是否要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个人将不动 产无偿赠与他人,不属于有偿转让不动产行为,不缴纳营业税;个人因继承和夫妻离 婚而进行财产分割所引致的不动产产权转移,不属于有偿转让不动产行为,不缴纳营 业税。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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