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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自有厂房对外投资应该缴纳营业税吗

录入时间:2004-06-30

【中华财税网北京06/30/2004信息】 某公司将自有的一栋厂房对外投资成立股 份企业,现在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问:该公司是否需要缴纳转让不动产营业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2]191号文)的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 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据此,该公司由于以不动产对外投资而发生的不动产产权变更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若以后转让该股权,也不征收营业税。(z2004060911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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