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目前营业税政策调整的分析(上)
录入时间:2003-08-04
【中华财税网北京08/04/2003信息】 现行营业税的基本规范,是1993年12月国
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实施细则》,上述条例及细则是现行营业税政策各项规定的基石。我国现行营业税具
有下列显著特点:以营业收入金额计税、按行业设计税目税率、计算简便及易于征管。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以及加入WTO后我国经济活动和经
济结构将产生变化,流转税领域涌现了许多新问题,促使我们必须与时俱进地对现行
营业税政策某些条款进行优化整合.使之适应目前经济发展的要求,从而更好地促进
和调节国民经济的发展。鉴于此,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以下简称《通知》),
在征收范围、适用税目、营业额设定、减除项目凭证管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
税地点等多个方面作了较大改动,下面就其变动的主要方面作一简介。
一、关于征收范围的变动
在营业税征收范围方面.《通知》主要涉及下列几项调整:
(一)关于销售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同时代收的各项费用其增值税、营业
税征收范围。目前,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同时代有关部门向购
买方收取各项费用的情况愈发普遍,其形式愈加多样,对该类性质代收款是纳入增值
税还是营业税征税范围?一直意见不一。《通知》对此明确规定了提供增值税应税劳
务的同时一并向客户收取的各项费用统一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原政策关于管道煤
气集资费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国税函[2002]105号)的规定与之相冲突应停
止执行。
(二)关于个别混合销售行为中的增值税、营业税征收范围。《通知》明确规定汽
车销售商在销售汽车的同时向客户提供按揭服务或代办服务(例如代办上牌、代买保
险等)的,其按揭和代办服务均应征收增值税;否则,提供的汽车按揭或代办服务业
务应征收营业税。
(三)关于部分现行政策的补充规定,明确界定征收范围。
1、关于福利彩票的税收政策,原规定:“福利彩票机构发行销售福利彩票取得
的收入不征收营业税,对福利彩票机构以外的代销单位销售福利彩票取得的手续费收
入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财税[2002]57号),《通知》对此补充规定了“福利彩票机
构”的范围是指:(1)福利彩票销售管理机构;(2)与销售管理机构签有电脑福利彩票
投注站代理销售协议书,并直接接受福利彩票销售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的电脑福利
彩票投注点。即“福利彩票机构”包括彩票销售管理机构和各特定的彩票投注点两部
分。
此外,关于福利彩票机构发行销售福利彩票取得的收入应包括:(1)福利彩票发
行销售收入;(2)因销售福利彩票而取得的手续费收入。按政策规定,福利彩票机构
(含特定的投注点)取得的福利彩票发行收入和手续费收入均不征收营业税。而福利彩
票机构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因销售福利彩票而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则要征收营业税。
2、关于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税收政策。出口信用保险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业务。
日前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只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一家承担。原规定“对中
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办理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不征收营业税”(财税[2002]157号)。
《通知》对此补充规定:“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包括“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和出口信用
担保业务”。并进一步阐释:“出口信用担保业务是指与出口信用保险相关的信用担
保业务,包括融资担保(如设计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贸易融资担保等)和非融资
担保(如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等)。”据了解,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目
前的业务主要有:(1)短期出口信用保险;(2)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3)出口信用担
保。目前该公司的全国各地分公司只能承办第一项业务,第二、三项业务内在北京的
总公司承办。(待续) (z 2003 07 070 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