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调味料酒是否缴纳消费税
录入时间:2008-09-23
【中华财税网2008/9/23信息】 问:我是一名投资者,现准备创办一家专门生产调味料酒的企业。请问,生产销售调味料酒是否要缴纳消费税?
答:近日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味料酒征收消费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742号),对调味料酒征收消费税的有关问题作了明确:鉴于国家已经出台了调味品分类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调味料酒属于调味品,不属于配置酒和泡制酒,对调味料酒不再征收消费税。另外,调味料酒是指以白酒、黄酒或食用酒精为主要原料,添加食盐、植物香辛料等配制加工而成的,产品名称标注(在食品标签上标注)为调味料酒的液体调味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