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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库存应如何处理

录入时间:2009-12-21

【中华财税网2009-12-21信息】  问:我公司2005年开业,12月底库存为100万;2006年1月认证为一般纳税人.,现在我公司要注销,库存达到250万。那么我公司现在在进项转出多少增值税? 是(250-100)×17%=25.5万元还是250×17%=42.5万元?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的有关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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