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增值税纳税辅导 > 正文

林木销售和管护如何纳税

录入时间:2008-11-10

【中华财税网2008/11/10信息】 问:我们是一家新成立的林业开发企业。请问,林木销售和管护应该缴哪些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林木销售和管护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12号)规定:“纳税人销售林木以及销售林木的同时提供林木管护劳务的行为,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应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单独提供林木管护劳务行为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取得的收入中,属于提供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属于其他收入的,应照章征收营业税。”
  根据你公司的情况,经营范围中包括林木种植、销售同时提供林木的管护、育苗等,应当向国税部门申报缴纳增值税。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