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控机床企业生产销售的数控机床产品享受何种税收优惠?
录入时间:2008-10-10
【中华财税网2008/10/10信息】 问:数控机床企业生产销售的数控机床产品享受何种税收优惠?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数控机床产品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49号)的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对该通知附件所列的数控机床企业生产销售的数控机床产品实行先按规定征收增值税,后按实际缴纳增值税额退还50%的办法。退还的税款专项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和数控机床产品的研究开发。
享受政策的数控机床产品范围包括数控机床、数控系统、功能部件、数控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