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增值税纳税辅导 > 正文

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吗?

录入时间:2008-10-07

【中华财税网2008/10/7信息】 问: 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吗? 

  答:首先要看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执业登记中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还是“营利性医疗机构”。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自取得执业登记日起3年内,免征增值税。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