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增值税纳税辅导 > 正文

增值税发票问题

录入时间:2008-05-14

【中华财税网2008/5/14信息】 问:我是一家企业,以前我给某企业供应商品,但最近该企业要求我们给他的子公司供货,发票对子公司开具,货款由总公司转帐,我企业操作时应该注意什么?
  答:企业在操作时应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一条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