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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剩物和次小薪材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录入时间:2008-03-26

  问:我公司主要生产工业、民用用汽,能不能适用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如果适用,当月税率为多少? 
  答:不适用该优惠政策。必须是利用三剩物属于文件列举的6种产品,包括“木(竹)纤维板”、“活性炭”等6种产品,不包括工业、民用用汽。 
  暖气、冷气、热气、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沼气等产品适用13%的增值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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