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增值税纳税辅导 > 正文

铁路货票哪些项目可抵扣?

录入时间:2007-07-24

  【中华财税网2007/7/24信息】问:铁路货票中哪些项目可抵扣7%进项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费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5]332号)文件规定,自2005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包括未列明的新增的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准予抵扣,且仅限于铁路运输企业开具各种运营费用和铁路建设基金,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抵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费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3]970号)第二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货物从中国铁路包裹快运公司(简称中铁快运)取得的《中国铁路小件货物快运运单》列明的铁路快运包干费、超重费、到付运费和转运费,可按7%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