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为何要缴17%增值税
录入时间:2007-01-18
2005年初,我公司承揽了一项市政工程,为本市市政公司供应石材一批,合同价款为200万元,我公司销售的该批石材未经过任何加工,而是从石材加工厂购进后直接销售给市政公司。税务机关在对我公司进行检查时,要求对该批材料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请问:税务机关的决定对吗?
答:税务机关规定: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一)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二)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一、税务机关要加强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对小规模纳税人进行全面清查,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税务机关应当按规定认定其一般纳税人资格。对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而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纳税人,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专用发票。凡违反规定对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要追究经办人和审批人的责任。根据规定,贵公司应该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否则税务机关要按一般纳税人17%的税率计征税款。